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

生活質素是靠自己爭取,不是靠政府保障

『不明白為何法庭不能保障他們在清拆後獲得一定的生活環境質素。』屯門紫田村村民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政府的清拆決定,惟昨在高等法院被判敗訴。有村民事後說出以上一句話。
原來村民希望搬去一處地方,同樣係獨立House,有前後花園,可以泊車,可以種花,可以耕田!唔知香港一間咁嘅屋要幾多千萬呢?
『但事實是他們在現行樓市下根本連毗鄰的居屋兆康苑都負擔不起,被清拆就等於無家可歸。』政府賠唔起幾千萬,都一定會俾間公屋你住,唔駛咁激動話要瞓街嘅,兆康苑係名牌居屋,交通方便,視野開揚,你都識揀啦,樓價梗貴架!天水圍咁多屋你住,邊駛無家可歸呀!你不如叫政府賠間太古城俾你!
你一直住喺政府地方,早就預咗政府遲早會收地.但一直無為將來打算,就只係等政府賠錢俾你,等你去買樓,點知個價無菜園村咁好,就話政府無保障你,咁你地咁多年,喺度發夢瞓覺架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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