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

法官大人,你點醒咗我呀!!!!

有法官判綜緩婦人,可取回當年免差餉一年,免租金一個月的所得共$2397.
睇到呢d新聞,先明白原來好多自己一直認為正確嘅邏輯,有d人係唔會咁諗嘅.
法官話,呢個優惠政策,令到有錢俾租嘅有錢袋,相反,一直無錢交租嘅,就無錢袋,呢d做法係荒唐!
吓,原來係咁架,我返工做嘢唔攞綜緩,交足差餉,交足租!政府回贈俾我,呢d叫有錢袋?
隔離個阿嬸,有人有腳,有閒情去打官司,每個月唔駛交租之餘,政府仲俾錢佢駛,依家佢又有得退租???
咁我仲乜要返工呀?仲乜要交租呀?我咪好豬兜囉?多謝你呀,法官大人,你點醒咗我呀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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